2009年6月3日星期三

5月28日回家协商解决无果及拍下相关证件图片

5月28日我回到老家.通知了拆迁办我专程回来协调解决拆迁事宜。但在家等了3天政府都没有人来协商.到31日了因为我当晚就要回深圳上班.所以我不得不再次致电给村委的张松文.之前他到我家来下过限期拆房通知书.我告诉他我晚上要走了.希望政府有诚意的话能一起协商一下我父母房子征收的情况.到中午张终于来电.要我下午2点到村妇女主任郑智家协商.我按时到达.当时房间里坐了7个人.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他们讲道理.讲政策.遗憾的是他们都回答不了我的置疑也拿不出政策性相支持的文件.(尤其关于合户问题:据说是为了降低拆迁成本.要强行将老人的独立户头(户口本)和子女的户头合为一个.征收时只算一栋房子为合法面积.其他房子随便给点钱了事).同时他们也都说给我父母1万2千他们也不认同但他们也拿不出解决办法.最终协商无果而终.但我向他们交付了要求平等.合理.对待和补偿安置老人的要求书和相关合法证件.当晚我回到深圳.
顺便说一下这次征地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:
    此次拆迁为货币补偿安置:1.人头费是补偿8万多元一人(含养老保险费和购房补助费)
                2.合法面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(含内外装修及设施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搬迁费等)全部加起来补偿合2000多元一平方.

兴城社区所有被拆户补偿安置费清单(第3个是老人:陈常明)



2009年5月28日我回到家拍下以下证件证据
老人的小店







老人身份证.建房证发票(建房证已收上去)











营业执照(经营者是老人媳妇的名字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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